康橋前院長非禮視障女生罪成 官斥張健華誇大失明程度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5/16 13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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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非禮視障女生一案,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。

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非禮視障女生一案,今日(5月16日)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。暫委法官指出,事主是誠實的證人,沒有證據顯示事主有捏造整件事的動機,或從做假中得到好處;事主現時全盲,雖然未能於庭上認人,但案發時能近距離觀察,從身形、五官輪廓、較黑的膚色,認出張健華;法官又指張健華證供誇大其詞,指自己接近全盲,卻能自行上落高一級的證人台,唯一原因是要藉詞脫罪。

暫委法官表示,案中關鍵是女事主X(44歲)是否可信,所說是否真有其事。X事隔多年才報警,有其合理解釋,她表示從新聞報導中,聽到被告張健華(57歲)的名字,認得他聲音,引起不快回憶才決定舉報,沒有證據顯示她有誣衊張的動機。X的證供在主要情節上沒有動搖,事件發生年代久遠,忘記部分細節屬正常,暫委法官接受她是誠實的證人。

X雖然未能於庭上認出被告,但案發時兩人非初相識,被告又是明星學生,連教職員及學生家長都認識他。X當時能近距離能看到巴士號碼,自行乘搭巴士回校。她被侵犯時與犯人面對面近距離接觸,以聲音及其殘餘視力,能從其身形、五官輪廓及膚色認出犯人就是被告,亦即她口中的「健華哥哥」。

辯方曾提出,或有人冒認被告;但暫委法官表示,沒有證據顯示有人曾以張健華身分行事。張是受歡迎的學生,又曾任職學校活動工作人員,暫委法官相信,當時學校只有一名張健華,亦即「健華哥哥」。

暫委法官又指被告證供有條理、有組織,卻有不盡不實之處,疑為反駁控方證供度身訂造。被告誇大自己視力接近全盲,卻能自行上落高一級的證人台,唯一原因是要藉詞脫罪。被告又稱與X從沒有接觸,暫委法官不接受此說法,學校規模細小,被告不可能完全沒接觸過X。

張被裁定罪名成立,案件押後至6月6日判刑。控方庭上透露,考慮判刑需參考1991年前案例,該年修例前最高刑罰為5年,現則為10年。暫委法官明言,案情嚴重,或會判監禁式刑罰。